國軍設9悔過室 上課為主出操為輔
〔記者羅添斌、陳伃軒/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案,刪除「禁閉」懲罰制度,官兵因違紀實施悔過教育,上限為十五天。國防部昨天表示,國軍原有十八處禁閉(悔過)室,均已完成硬體設施改善,現調整為九處悔過室,其中七處執行士兵悔過,兩處實施士官悔過。
洪仲丘案效應 禁閉室改悔過室
前年七月,前年爆發陸軍下士洪仲丘關禁閉遭虐死案後,引發社會激憤,立法院臨時會在次月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國家安全法第八條修正案」,承平時期軍人犯罪全歸一般司法程序審理;包括洪案在內的偵審中案件移由該管地檢署、地方法院處理。
立院昨天的修法進一步落實軍中人權保障。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國軍在兼顧人權保障前提下,對於部隊紀律維護絕不鬆動。國防部將持續強化悔過室的管理實務,並且透過複式督管、緊急應變及救護等機制,有效防杜危安事件。
心輔等每日六小時 體能兩小時
軍方官員也指出,過去禁閉(悔過)教育是以體能教練為主,但在制度修正後,目前禁閉(悔過)室的課程則是以軍法紀教育、警衛勤務、心理(衛生)輔導為主,每日計六小時;另輔以基本教練及體能訓練,每日計兩小時。
羅紹和表示,國防部為使懲罰制度更臻完備,特別邀請學者、專家舉辦學術座談會廣納意見,並召開十三次研討及審查會議,才完成懲罰法修正草案的訂定,其中將禁閉、悔過處分,合併為悔過處分。
洪案發生後 僅兩士兵被罰禁閉
國防部指出,為兼顧人道作為及防杜危安情事的發生,悔過室每人可使用空間約為六平方公尺,採單人單舖型式設置床舖,並且在悔過室完成醫療器材及警監設備等各項整備。
前年洪仲丘案發生後,軍方十八處禁閉室曾暫時關閉,改善軟硬體環境。國防部昨表示,前年十一月一日重新啟用禁閉(悔過)室後,迄今年四月計執行二位士兵禁閉,第一位為陸軍二○六旅林姓士兵因與民間人士有金錢糾紛,肇生重大法紀案件,單位人評會決議執行禁閉懲罰,執行期間自一月十五日起至廿一日止,共計七日。第二位為烈嶼守備大隊機步連黃姓士兵,因持有二、三級毒品遭警攔檢查獲,該單位依「刑懲併行」原則,決議核予「禁閉七日」懲罰,執行日期為一月廿九日至二月五日。
羅紹和強調,針對違紀人員,除悔過懲處外,各級部隊主官可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綜合領導統御及實務需要,決定懲罰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