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服28顆安眠藥自殺不成 隔日持刀連搶3超商
2019/04/19 15:20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歹路不可行!40歲黃姓男子失業,積欠卡債20萬元,加上要扶養一名5歲女兒,去年10月因心力交瘁一度服28顆安眠藥企圖自盡,未料半夜人醒來沒事,決定鋌而走險,在90分鐘內持刀連搶3超商,僅搶走1包香菸和2片巧克力,最後還被警方以過肩摔逮捕。彰化地院認為黃男僅缺錢花用就危害社會治安,依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3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8年10月14日凌晨3時許,黃男攜帶一把43公分長折合鋸到溪湖鎮二溪路某超商佯裝買菸,待店員拿出香菸時亮刀搶劫,黃男搶走香菸後來到西環路一家超商櫃檯前,假裝買巧克力卻亮刀要求打開收銀機,店員趁機跑進辦公室反鎖,黃男因不會操作收銀機,只好拿走巧克力逃逸,接著他到大發路上一家超商,準備重施故技,但已被埋伏員警趁機從後以一記過肩摔壓制逮捕。
黃男坦承犯行,其辯護人辯稱,被告經濟狀況不好,積欠卡債20萬,曾在3、4年前曾喝硫酸自殺未果,近日又逢失業,還要照顧5歲女兒,犯案前還一度吞28顆安眠藥與高血壓藥自盡,犯行堪予憫恕,盼能輕判。
法官審酌,黃男身體不家才離職,尚需撫養5歲女兒,且與其中一被害人達成和解,但僅因缺錢花用,萌生歹意,對社會治安傷害非輕,依強盜2罪各判處7年1月有期徒刑,預備強盜罪判7月有期徒刑,應執行7年3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