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軍官監守自盜國家隊1500片口罩 中校李志交重判10年2月

中校軍官李志交涉嫌監守自盜口罩國家隊口罩販售牟利。(資料照)

中校軍官李志交涉嫌監守自盜口罩國家隊口罩販售牟利。(資料照)

2021/03/31 11:2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後備指揮部中校軍官李志交,去年2月利用奉派帶隊監督徵用醫療口罩工廠生產、出貨的機會,找昔日同袍上士張政陽開車載走口罩佔為己用或變賣,共侵占口罩國家隊的1500片醫療口罩、賣出1000片,獲利8000元;台北地院今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財物」罪,將不認罪且狡辯口罩來自弟弟湯包店的李志交,重判10年2月,而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的張正陽,則予輕判1年8月,並緩刑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志交去年2月18日奉派至「廣鉞淂」口罩工廠擔任帶隊督導官,負責監督、統計、回報口罩產量,卻監守自盜,2月23日、24日兩度指示昔日同袍、上士張政陽開車至工廠,將口罩裝進紙箱載離工廠,李志交向張聲稱要送給長官和朋友。

同月23日李志交讓張政陽張載走500片口罩,至今下落不明;24日晚間李搭張的車連同1000片口罩,載至國道湖口服務區,以每片8元賣給不知口罩來源的林姓買家,獲利8000元,再由張載李至楊梅火車站讓他下車。

北檢偵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財物罪」起訴李志交,依「搬運贓物罪」起訴張正陽,但審理期間,檢方將張改列為侵占公用財物罪的共犯;合議庭審理後,也認定2人是侵占公用財物罪共犯。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