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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酒駕狂飆撞死人判7年2月 李佳修再延押2個月

李佳修去年無照酒駕狂飆,在行政院前地下道撞死人,再延押2個月。(資料照,本報合成)

李佳修去年無照酒駕狂飆,在行政院前地下道撞死人,再延押2個月。(資料照,本報合成)

2023/08/04 17:5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男子李佳修去年無照酒駕,在行政院前地下道撞死前車王姓男駕駛,台北地院採國民法官制審判,上週五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李男有期徒刑7年2月。另因李男押期將屆,北院考量他被判重罪而增加逃往動機,裁定自本月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合議庭說明,李男被依法重判7年2月,已增加畏罪逃亡的動機,且李男犯案當下曾要求同車曾姓少年頂替,再與現場員警起衝突,可認有逃亡之虞以及逃避刑責之舉,具有羈押原因與必要,因此拒絕他聲請以15萬元交保代替羈押,裁定自本月8日起延押2個月,但不用禁見。

22歲李佳修等6男1女去年11月在夜店狂歡後,李男凌晨酒駕與友人競速,煞車不及撞翻前車,致22歲王男枉死,肇事後一度想要車上乘客曾姓少年「揹鍋」頂替,兩名員警到場,李男企圖攻擊員警,員警開槍打傷李男制伏。

北院國民法官、職業法官一致認定李男不算自首,且李男基於玩樂目的酒後駕車,恣意在市區高速馳騁,導致追撞奪命,又未於第一時間救助王男,惡性重大,李男審理時還主張王男有過失,未與王男家屬和解或取得原諒,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對李男量處「中度偏高」的刑期7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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