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幹事私吞鉅款判關 以家人罹癌求輕判被打臉
2023/08/30 06:48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某公寓大樓廖姓總幹事涉嫌私吞公款200多萬元,被依侵占罪判刑1年8月後,以他和母親罹癌求輕判,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指他無法證明外,先前並曾兩度侵占公款共上百萬元被判刑,判決駁回並定讞。
判決書指出,2020年3月23日起,廖姓被告任職於某保全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等多家公司,並派駐在高雄市富民國宅大樓擔任總幹事職務,業務包括大樓管理費之收存。
2020年9月起至2022年2月止,廖利用收取大樓住戶繳交管理費的機會,涉嫌將210萬元飽入私囊。去年5月31日,辦理業務交接時,無法提出財務報表,經清查始發現內情,被左營分局依業務侵占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廖男上訴指出,他與其母均罹患大腸癌,本身另有胃病、低血壓,其妻也有糖尿病,平日靠打零工維持家計,經濟狀況不佳,名下又無財產,希望再給他一次和解機會,並要求從輕量刑。
高雄高分院調查,廖上訴理由,均未提出證明外,他並在2009年和2010年間,分別擔任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總幹事期間,侵占管理費89萬和210萬,被法院分處徒刑10月和1年確定,如今再犯,毫無悔意又未和解,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