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涉詐差點含冤 父親意外透露:她心裡住著「小學生」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地方法院法官這個月應邀到律師職前訓練討論「冤案」,提到一位年近30的廚娘提供銀行帳戶給詐團成為詐欺共犯,不管檢方如何詢問,都辯稱自己「太單純」,沒想到她的父親形容她從小「反應慢」,才啟動心智鑑定,發現智力只有小學生程度,也讓法官意識到廚娘心裡面住著「小學生」,最終判她無罪。
這名女性從就讀高職就半工半讀,很開心能在簡餐店打工,常跟朋友分享店家資訊,她的父親可能希望她能像正常人一樣生活,因此從未為她申請身心障礙資格,也沒讓她到特教班受教育;她非常懷念學校生活,有次發現沒有和意外過世的學妹合照過,卻樂觀地說可以把自己的照片合成上去。
然而,在法庭上,法官與檢察官沒時間了解被告的人生,只能根據證詞和證據做出判斷,尤其在消耗大量司法資源的詐欺案。去年,廚娘被詐團盯上,她誤把每天在網路上關心她的歹徒當成朋友,還透露了家裡的經濟困境,讓歹徒有機可乘,以借錢為由,要求她申請網銀帳戶,而這些帳戶最終被用於洗錢。
進入審理階段時,廚娘始終否認犯罪,無論檢察官如何詢問,她都堅稱相信對方真的想幫助她,因為家中正好缺錢,檢察官對她天真的行為表示質疑,加上廚娘無力聘請律師,由父親擔任她的輔佐人,情況顯得相當不利。
然而,廚娘父親的陳述為案件帶來轉機,他提到女兒智能反應較慢,促使法官要求進行心智能力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廚娘學習能力有限,智能水平相當於9至12歲兒童,還調閱她國中、高中的成績當依據,考慮到被告的特殊智能狀況,法院判她無罪,且檢察官未提出上訴。
法官說,第一次出庭的被告或證人,常會緊張而陳述不完整,特殊的智能狀況也不易被察覺,如果不是廚娘父親的提醒,這個詐欺案可能會錯判。法庭是為了讓人伸冤的地方,確保無辜者不受冤枉,是審檢辯三方的共同責任。同時也提醒新晉律師,要關注被告的個人背景和細節,以防止冤案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