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糖尿病患關基隆看守所2天亡 母獲國賠
2024/02/22 05:30
母控拒收救命藥物害枉死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李姓通緝犯前年五月被抓至基隆看守所服刑不到二天,因血糖失控病逝,李母以看守所拒收她送去的胰島素等藥物,導致兒子枉死,因此提出國賠。基隆地院認為,看守所未監控李男血糖數值,延誤李就醫時機,收容管理不當,判基隆看守所敗訴,應要賠償李母二百七十萬元。
李男因犯加重竊盜罪被法院判刑三月確定,遲未到案執行,遭基隆地檢署通緝,前年五月間被警方逮獲,入所二天病逝。李母起訴主張,兒子是重度糖尿病患,須仰賴口服藥物與胰島素控制病情,但基隆看守所在兒子入所後,未調查兒子健康狀況,又拒收她送到看守所的胰島素等必備藥物,致兒子因血糖失控,引發呼吸衰竭、急性腎衰竭等併發症死亡,因此提起國賠,索賠扶養費等共七百一十九萬餘元。
基隆看守所抗辯,李母送藥到看守所時,僅說李男需要安眠藥,未說要送胰島素,所方在李男入監後有注意他的健康狀況,並在聯繫簿內記載他患有糖尿病,也有替他量血壓、心跳、體溫後均正常,李男送醫不治,是因李男未遵醫囑,又長期酗酒致死。
法院︰所方管理不當 延誤就醫時機
法院認為,看守所聯繫簿雖記載李男有糖尿病,應瞭解李男的醫囑用藥,隨時關注血糖數值,並提供控制血糖醫囑用藥;由於李男在所時,只能仰賴所方提供醫囑用藥,並為他監控血糖,但看守所卻無血糖機,使李錯失急救黃金時機,所方不僅收容管理不當,還延誤李就醫時機,判基隆看守所應賠償李母扶養費、精神慰撫金等共二百六十九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