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樓接小孩空窗期 7歲童打傷2歲娃 保母過失起訴
2024/03/04 05:3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從事保母工作的苗栗縣曾姓女子,在家收托嬰幼兒,她因下樓接其他托育孩童上樓,使得留在房內幼童出現短暫數分鐘無人看顧的空窗期,結果發生兩歲女童遭七歲男童打傷的狀況。受傷女童家長報警提告,曾女被苗栗地方檢察署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曾女在公寓二樓自家住處收托嬰幼兒。受傷的二歲女童平日由曾女托育照顧,打人的七歲男童當時則是因暑假,跟著弟弟一起去保母家,由曾女代為看顧。
去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十一點多,曾女為了下樓接送托孩童上樓,將七歲男童、二歲女童等其他收托的孩童留在住家房內,不料曾女才離開短短數分鐘,上樓就發現七歲男童將二歲女童打傷。
受傷女童的母親見到寶貝女兒的頭皮及臉部被男童打得多處擦挫傷,心疼不已,不滿曾女任意把受托的孩童留在房內,未盡照護之責,報警提告,曾女被依法送辦。
檢方︰不該獨留幼童無人看顧
檢察官認為,曾女為職業保母,與女童家長達成協議照顧,即應承擔等同父母之照顧保護義務,本應注意不能獨留六歲以下幼童獨處,且依當時情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忽未注意導致幼童無人看顧,致使女童被打傷,依過失傷害罪嫌,將曾女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