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比照勞工待遇審議納基層員工? 人事總處:不宜相互援比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立法院要求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比照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納入基層員工,對此,行政院人事總處表示,二者功能任務及性質明顯不同,不宜相互援比,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已建立制度化運作機制。
立法院表示,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與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有相似職能,但現行14至16名委員,並無設置「基層員工代表」,因此凍結行政院人事總處今年「給與福利制度規劃」預算,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人事總處近日送交立法院的報告指出,軍人待遇條例、公務人員俸給法及教師待遇條例,均已明訂軍公教俸(薪)給數額由行政院定之,軍公教待遇調整攸關國家總資源分配及各類人員待遇衡平。
人事總處說明,針對軍公教待遇調整,該處每年均蒐整經濟成長率、平均每人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民間企業薪資水準及政府財政狀況等相關指標之數據進行綜合評估,軍公教待遇調整已建立制度化運作機制。
人事總處表示,軍公教待遇審議委員會與最低工資審議會功能及性質不同,軍公教待遇調整,因涉及國家整體發展與預算支出等面向,經會議討論後提出建議供行政院作成政策決定之參考,屬政策決策過程中諮詢性質。
至於最低工資訂定目的是透過政府審議機制,設定工資最低標準,維持低所得弱勢勞工最低生活水準及購買能力,最低工資審議會於蒐整相關社經指標數據後作成最終擬訂最低工資調漲與否決議,做為勞工最低工資保障,並未涉及企業調薪與否。二者功能任務及性質明顯不同,不宜相互援比。
人事總處強調,待遇審議委員會成員多元並有各類人員機關代表,且得由主管機關主動蒐整公教人員團體意見,成員有軍公教人員主管機關、財主機關及部分地方政府代表等,並邀請外部學者專家,兼顧成員多元性及廣納各類人員機關代表意見。在審議委員會開會前,也會請公教團體代表召開座談會,廣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