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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貴的午餐!通緝犯無照騎車逆向買午餐 吞2罰單送辦GG了

鄭姓女通緝犯無照騎車逆向,直接與警方打照面。(讀者提供)

鄭姓女通緝犯無照騎車逆向,直接與警方打照面。(讀者提供)

2023/01/16 08:39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好貴的午餐!高雄鄭姓女子為買午餐圖方便,竟無照騎機車逆向行駛鳳山區五甲二路,直接與警方打照面,警方攔查竟是過失傷害通緝犯,將她依法解送歸案,並開出2張紅單共6600元至1萬3800元,鄭女大嘆只是出來買個午餐,真貴!

鳳山警分局新甲派出所警員賴志信、廖翊閔昨天中午巡邏行經鳳山區五甲二路之際,突然看見鄭姓女子(46歲)騎機車逆向行駛迎面而來,雙方打照面,警方將她攔下盤查竟是無照駕駛,還查出她於去年12月27日被高雄地檢署發布過失傷害通緝犯。

鄭女驚訝向警方表示不知道自己被通緝,經警方了解才知是今年6月份與人發生車禍,雙方因和解談不攏,對方因此對她提出告訴,她又沒收到法院開庭文書,一直未到庭才被通緝,警方依法將鄭女帶回新甲所偵辦。

警方調查,鄭女無奈表示,貪圖方便逆向買午餐,先被查出無照駕駛,再被查出竟是通緝犯,都是違規害她被抓,警訊後將她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警方並對鄭女無照駕駛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0至12000元,;至於逆向行駛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至1800元,總計開出2張紅單共6600元至1萬3800元。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如有涉訟案件應配合司法調查、執行,也記得開庭應訊,以免成為通緝犯。

鄭女通緝犯無照騎車逆向買午餐,吞2罰單還被法辦,大嘆好貴的午餐!(讀者提供)

鄭女通緝犯無照騎車逆向買午餐,吞2罰單還被法辦,大嘆好貴的午餐!(讀者提供)

警方將鄭女解送歸案。(讀者提供)

警方將鄭女解送歸案。(讀者提供)

鄭姓女通緝犯無照騎車逆向買午餐,吞2罰單還被法辦。(讀者提供)

鄭姓女通緝犯無照騎車逆向買午餐,吞2罰單還被法辦。(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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