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髮控」男不准嫩妻「剪短髮、染髮」 她受夠了休夫成功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馮姓中年男子疑是「長髮控」,娶嫩妻後,訂下禁止她剪短髮、染髮等不合理規定,2人為此鬧得不可開交,她一氣之下而分居,但分居期間,她不滿馮男又批評她剪短髮是「真醜、真胖」,訴請離婚;高等法院支持一審見解,認為馮以一己偏好屢次批評妻子的外貌,損及雙方互信、互愛基礎,造成婚姻破綻難以彌補,仍判准離婚。可上訴。
現年30多歲的馮妻邱女,13年前和大她10多歲的馮男結婚。婚前,外型亮麗的邱女剪過短髮、染髮,因馮說喜歡女人留長頭髮,也對染髮有意見,她為討他歡心,依馮的要求去做。
婚後,邱女想改變造型,曾剪短髮、染髮,馮不悅稱「我講多少次,請妳留長髮」、「我勸妳多少次,越說越故意」等話,竟對邱女的外貌訂下諸多規定,禁止剪短髮、染頭髮,也不准穿耳洞。邱女認為馮男不尊重她,發生過多次爭執。
2021年間,邱女又剪短髮,2人為此爭吵,加上她在馮手機內發現他和酒店小姐曖昧簡訊,馮稱她為「愛人」,對方還是「長髮女子」,氣得和馮分居。不久,馮對邱女在LINE上更換為短髮照片稱「妳短髮看起來真醜、真胖」,惹惱邱女,提出離婚訴訟。
審理時,馮辯稱,只是就「審美觀」和邱女溝通,未限制或批評其外貎、打扮。他是到酒店談生意才認識該女子,互動只是逢場作戲,並無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
一審法官認為,馮所為造成邱女精神上痛苦,破壞婚姻生活,判准離婚。馮不服,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馮以一己偏好,未放棄掌控邱女外貌決定的意圖,讓她認為馮無心改變生活相處模式,且屢次對她外貎的批評,更損及雙方互信、互愛基礎,造成婚姻破綻難以彌補,馮的可責性較高,判准離婚。
針對男性若對老婆或女友有「長髮控」情形,精神科名醫沈政男曾受訪表示,飄逸長髮女生固然是不少台灣男人喜愛類型,但是「長髮控」的背後,隱藏的時常是老公或男友欲對女性的控制慾。他認為,「長髮控」的男人有可能也是「外表控」,穿衣服都要先徵求其意見,這是親密關係的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