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被母女指控猥褻 男險坐牢獲賠10萬元

情境照

情境照

2023/10/09 07:1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葉姓男子因被14歲小雪(化名)指控涉嫌猥褻,跑警察局、地檢署開庭顏面盡失,後來檢方查出真凶,他獲不起訴處分後求償100萬元,橋頭地院簡上庭認定母女確有過失,判決連帶賠償10萬元定讞。

原告葉男指出,2020年5月15日晚上8點多,小雪前往高雄市湖內分局偵查隊,涉嫌誣指他涉嫌強制猥褻罪,害他被約談後移送地檢署,所幸檢座發現凶手另有其人,他雖獲不起訴處分落幕,但名譽已嚴重受創,因小雪和她的母親均為告訴人,應連帶賠償百萬元精神撫慰金。

小雪的母親則說,其女僅是透過司法程序提起告訴,因偵查不公開,只有辦案人員知道此事,她們也未四處張揚,不會影響葉男名譽,並認為求償金額過高。

岡山簡易庭判決小雪母女連帶賠償10萬元,她們不服上訴,橋頭地院簡易上訴庭調查,小雪自承嫌犯未戴口罩,有看到面貌,警方曾提供葉照片供她指認,並訊問有無可能指認錯誤,她仍堅持無誤。

此外,小雪母親則說,檢方第2次開庭時,其女就發現有可能搞錯了,但不敢說,也不敢告訴家長,因而認定母女有疏失,判決上訴駁回並定讞。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