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白玫瑰女屍案」凶手梁又山假釋 瘋狂追求觀護人再判刑
首次上稿 03/02 23:30
更新時間 03/03 11:3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男子梁又山2008年犯下「白玫瑰女屍命案」,被判刑16年,2020年假釋後,竟愛上輔導他的台中地檢署女觀護人,猛寫愛慕與追求的情書,中檢兩度發文告誡,他還是繼續寄情書,女觀護人向中檢提告;台中地院認為,他的行徑足以讓女觀護人心生畏怖,影響日常生活,依跟蹤騷擾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
另外,梁男假釋期間又再犯竊盜等罪,台中地檢署向法院聲請撤銷殺人罪假釋獲准,梁又山目前已經入獄,要服完約4年殘刑,預計2028年刑滿。
台中市大肚山一處碉堡於2008年7月14日發現一具女腐屍,腳旁有一束白玫瑰花,同年月16日警方逮捕梁男,他當時從事水電工,坦承與張姓女友交往一年多,當年6月兩人感情生變分手,同年7月8日上午,騎機車載張女到東海大學附近談判,行經碉堡旁起口角,將張女拉進草叢,持預藏水果刀殺害,行凶後難以入睡,於「頭七」買白玫瑰花束到陳屍處,悼念且向張女賠罪,巧的是就在「頭七」下午,張女遺體被民眾發現。
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梁男16年徒刑,他服刑12年,於2020年7月假釋,假釋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梁又山必須定期向中檢觀護人報到,不料,他卻從2021年11月起,長達逾1年半時間,猛追求輔導他的女觀護人。
判決書指出,現年52歲的梁男多次告訴心理師、就業輔導員,愛慕女觀護人,中檢得知此事,立刻把梁男調整給其他觀護人輔導,見不到愛慕對象的他,改為寫信表達愛慕與追求之意,寄送到中檢的觀護人室,女觀護人不堪其擾,觀護人室於2023年4月27日,以書面命令他,不得再有不當追求的行為。
梁男簽收上述命令,2天後又故態復萌,同年月29日起,短短8天,又寫至少4封情書寄給女觀護人,台中地檢署同年5月8日再度發文告誡他,梁男還是置若罔聞,又持續寄情書,女觀護人向中檢提告起訴,梁男也坦承有上述行為。
台中地院強調,梁男不知自我克制情緒及理性尊重他人,跟蹤騷擾女觀護人的犯行,顯見他自我控制能力甚差,漠視法律規範,使對方承受莫大心理壓力與精神痛苦,且因此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及社交活動,所為實有不該,判處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