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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借住女同學洗澡 判刑2個月

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

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

2024/03/20 10:00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一名蔡姓男子去年12月間讓大學女同學到家裡借住,趁女同學凌晨洗澡時,多次持iPhone從浴室空隙偷拍攝錄,被女同學發現,憤而報警送辦。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認蔡男涉犯妨害秘密罪嫌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嘉義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刑2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警方調查,蔡男與提告的女子兩人之前是大學同學,去年12月間,女同學借住蔡男位於嘉義縣朴子市的住處,並於凌晨3點到浴室內洗澡,蔡男持iPhone 13手機自浴室牆面上的空隙伸入浴室,竊錄女同學洗澡過程,被女同學發現後詢問,蔡男坦承偷拍其未穿衣服洗澡,供稱影像長度約5、6秒,已經永久刪除所拍的影像檔案。

嘉義地院法官認為,雖沒有查扣竊錄的影像畫面,無積極證據認為蔡男還留存竊錄的影像檔案,也無證據可知是否有符合性影像要件之內容,然而洗澡沐浴非屬令他人見聞的活動,蔡男犯行不可取,審酌蔡男坦承犯行,願與提告女子和解,然而女子無意願和解等,判刑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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