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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男糾眾酒店外押情敵 擄人施虐強拍裸照

蘇男懷疑蔡男與其女友有染,涉嫌擄人、拘禁、拍裸照,不服高雄高分院判決上訴被駁,檢方將通知他入監執行。(記者鮑建信攝)

蘇男懷疑蔡男與其女友有染,涉嫌擄人、拘禁、拍裸照,不服高雄高分院判決上訴被駁,檢方將通知他入監執行。(記者鮑建信攝)

2024/03/25 06:5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蘇姓男子懷疑女友與蔡姓男子有染,被控糾眾攜械到酒店擄人後上銬,還帶往偏遠山區強拍裸照,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妨害秩序罪判刑1年,他不服上訴被駁回,檢方將通知他到案執行。

判決書指出,前年3月16日凌晨,被告蘇男懷疑被害人蔡男與其柯姓女友有曖昧關係,於是與劉姓、金姓、葉姓、王姓、李姓等多名友人(均另行審結),在新興區某車行共謀後,意圖擄人算帳。

蘇男等人獲悉蔡在某酒店後,分別搭乘3輛轎車前往集結,見蔡獨自步出酒店,由劉等人涉嫌分別以徒步、駕車追逐,蔡因不敵眾人圍捕,火速躲回酒店避難。

劉嫌等人隨即進入酒店,對蔡拳打腳踢,並持刀強押上車後,喝令戴上眼罩,及上手銬拘束其自由,共同開往旗山區某處堤防強行脫衣拍裸照、痛毆,造成胸部等多處受傷,直到4點多,將他棄置在左營區高鐵路旁後離去。

一、二審法官調查,認定蘇為首謀,依首謀施強暴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他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並定讞,檢方將傳喚到案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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