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帶女書記官夜遊挨批性騷/慣犯法官 行為不檢記2申誡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昨日被爆出性騷擾疑雲的士林地院審判長蔡明宏,早在十三年前就曾被揭發載同院女書記官夜遊陽明山並涉性騷擾,被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認定行為不檢,記申誡兩次,不料時隔多年,昨又再次傳出疑似性騷擾新進女法官,成為這波「#MeToo」風暴以來,第一位被捲入的法官。
蔡明宏是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學院前身)廿六期結業,分發首站至澎湖地院,後來輾轉來到士院服務,二○一○年因涉性騷擾案而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二○一一年一月起免兼庭長。
前司法院長賴浩敏指示重查
蔡明宏首次被指性騷擾,發生在二○○七年十一月間,他在車內對支援擔任書記官的女子下手,該事件當時在士院內流傳已久,司法院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其中一位士院前院長後來受訪表示,其任內曾做行政調查,被指性騷擾的女書記官雖表達「感覺到不被尊重」,卻不想正式提出申訴,最後以查無不法結案。
後來,屬司法院內部網站的法官論壇,於二○一○年再度披露蔡明宏晚間載女書記官去陽明山且涉毛手毛腳,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指示重啟調查,由政風系統訪談當事人,同時調閱通聯紀錄與電腦資料後,送交士院與司法院參考。
經士院調查後,針對蔡明宏被指性騷擾一事,雖沒有確切證據,但蔡明宏身為行政庭長,利用職務之便,邀約女書記官上陽明山夜遊,確實行為不檢,士院原本建議記申誡一次,但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認為蔡所為有損司法信譽,決定加重處分為記申誡兩次。
同仁︰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
不願具名的士院同仁昨私下表示,蔡明宏這次再惹風波,應是「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蔡的裁判品質向來尚可,平時為人處事不錯,頗為健談而人緣佳,但十多年間先後兩度被指控性騷擾,恐怕私德有問題,也有不尊重女性性自主權的疑慮;另名同仁直言,二度「出包」的蔡,恐已失去繼續往上級審升遷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