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謠言!縣市長退職照領18% 年改辦駁斥
2018/07/17 17:12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針對網路傳出「縣市長、鄉長做滿2任8年任期,享有18%優惠定存利率,退職後18%照領不會被砍」,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今天下午提出駁斥與澄清。
年改辦表示,縣市長及鄉鎮市長退職是依照「台灣省縣市長鄉鎮縣轄市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領取一次退職酬勞金,僅84年7月1日前的年資可辦理優存,這次年改比照公教人員領取一次退休金者,進行優存調降措施,超出最低保障金額部分,其優存利率逐年調降至6%為止,並非照樣領18%。
此外,年改辦指出,有關政務人員退職所得已多次澄清,政務人員僅85年4月30日以前的年資可辦理優存,這次改革比照公教人員進行調整,領月退職金者優存利率於2年半內歸零,領一次退職金者,超過最低保障金額部分,優存利率逐年調降至6%為止;另大幅調降其月退職所得,以35年年資為例,部長及相當等級以上政務人員,從「月俸2倍的55%」分10年調降至40%,比照簡任級之政務人員則由「月俸2倍的75%」降至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