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案柯文哲認應解決母約 北市府:發生問題的是柯簽的子約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台智光與台北市警局監視器的傳輸費爭議,台北市長蔣萬安指示研議終止作業,前北市長柯文哲認為要解決的是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訂的母約,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表示,柯文哲不需要刻意模糊焦點或轉移責任,發生問題的是子約,就針對子約解決問題,也再次呼籲柯文哲、黃珊珊,正面說明3M、2200元費率的議價過程。
柯文哲今天在回應蔣萬安要研議終止警察局專案合約一事時表示,真正要解決的是郝龍斌簽的主契約(母約);殷瑋說,柯文哲不需要刻意的去模糊焦點或轉移責任。媒體上討論的,以及檢調調查的相關新聞,全部都是跟警察局的監視器相關,就是來自於2017年柯文哲擔任市長任內簽訂的專案合約所造成的,所以不用扯母約,發生問題的是子約,就針對子約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柯文哲如果也發現是自己任內簽的合約造成問題的話,「認錯,其實並不難」,請坦誠地面對大家。
至於2020年3M費率與2017年子約的關係,殷瑋表示,柯文哲在2017年簽訂的警察局子約,所規範的日期是2017年到2036年;2020年的時候,依照2017年柯市府任內所簽的專案合約子約,定出了2200元的3M費率。
殷瑋質疑,柯團隊故意魚目混珠,明明知道2017年的約是到2036年,卻故意講的只是在簽的2017年那一年,為什麼要刻意誤導大眾?其次,為什麼要特別簽訂一個專案合約?若不簽專案合約,依照公版價格TGSN,價格便宜非常多;最後是2200元的3M費率到底怎麼算出來?怎麼議出來?現在能找到的所有公文,都已經被貼在網路上,不如把當初的議價紀錄明明白白拿出來。
而黃珊珊說蔣萬安找不到議價紀錄是誤導視聽,殷瑋表示,如果議價紀錄都在,黃珊珊當初負責督導資訊局,一定了解當初議價的過程,就算不拿出白紙黑字的公文,至少也能夠說明一下,當初的議價過程到底是怎麼來的。是不是如同外界看到的會議結論,廠商報了2200元,市府就直接照案通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