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比一比 中配好康多過外配
〔記者陳鈺馥、李文馨/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已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主張縮短中配入籍年限由六年改為四年,比照外配入籍年限,但目前中配比外配享有更多福利,這項修法也引發爭議。熟稔移民事務官員說,外配入籍台灣須放棄原國籍,外配的父母不能申請來台定居;但在台設籍的中配,其七十歲以上父母、十二歲以下小孩都可申請來台定居,雖然每年有配額限制,但至少有機會能拿身分證,更有團體遊說政府放寬額度,要讓中配父母來台定居,但政府一直堅守底線。
中配70歲以上父母可申請來台定居
官員直言,因為歷史背景及特殊考量,我國對待中配與外配是有差別的,不僅是入籍年限不同,中配能享受的好處都比外配多。例如中配申請定居入籍,不必放棄原國籍;中配七十歲以上父母、十二歲以下小孩都可申請來台定居,但外配不行。
外配取得我國籍 必須放棄原國籍
官員指出,外配取得我國籍必須放棄原國籍、通過考試檢定,但中配入籍僅須放棄中國戶籍,未來若將中配入籍年限縮短,對外配更不公平。
官員談及,外配長年以來都在爭取與中配一樣的待遇,希望讓年邁父母來台定居,但政府考量外配父母是外國人,從來都不准。他直指,怎麼可能因為外配與台灣人結婚,就讓外配父母也來定居拿身分證?頂多是讓家屬來探親而已。
官員坦言,因兩岸條例將中國視為我國的大陸地區,所以中配取得定居後,其年齡在七十歲以上的直系血親也可來台定居,每年限額六十名。連中配跟台灣人結婚之前,跟中國籍前夫所生的十二歲以下小孩也可來台定居,每年同樣限額六十名。
僅註銷戶籍 中配可隨時回去當中國人
官員還說,外配入籍台灣須放棄原國籍,若是越南籍外配放棄越南國籍,以後離婚想回去越南,得跟外國人一樣重新申請歸化,不像註銷戶籍的中配,隨時可回去當中國人,這也是中配比外配享有的優勢待遇。
官員更透露,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的每年數額上限,是內政部訂的,只要換黨執政,六十人可以馬上改成兩千、五千人,而且很多團體在爭取要增加名額,考量對健保會構成負擔,政府多年來都未放寬。
出身馬來西亞的民進黨新住民立委羅美玲受訪指出,很多人認為外配申請入籍年限較中配短,可是攤開兩者入籍條件,「外配有很多權益,跟中配比起來還是會覺得不公平」。
羅也說,最常被外配提起的是關於父母來台的問題,由於中配七十歲以上父母可依親來台(定居),而很多外籍姊妹十幾歲就離開家鄉、嫁到台灣,若她們想盡孝,父母來台也只能待兩至三個月就必須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