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端遙控緃火報復同業 退役陸戰隊員「背包狂人」創辦人下場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經營軍規戶外用品店「背包狂人」的劉尚燁,本身是海軍陸戰隊水中爆破中隊退伍,去年因與同行發生商務合作糾紛,竟赴店家放置遙控點火器引燃,幸警消到場將火勢撲滅,未造成傷亡。士林地院今依放火燒毀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罪,對劉判刑3年10月,劉另因持有大麻再被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劉男被查出之所以會前往店家「J-TECH翔穩軍品」放置遙控點火器引燃,是因為他曾要求「翔穩」製作200個左右的板凳背包,事後領取背包時卻只領了30個左右;後來劉男上臉書指控「翔穩」販售仿冒背包,「翔穩」也在臉書反駁,並前往警局提告詐欺及妨害名譽。
去年10月7日晚間7時許,劉男趁「翔穩」打烊前,身穿黑色外套、卡其色工作褲,頭戴白色鴨舌帽及口罩進入店內,選定購買1個手機袋後離去。約莫1小時後「翔穩」打烊,背包區卻竄出火光並起火燃燒,警消獲報趕抵破門並將火勢撲滅,當下雖有衣物及多個背包被燒毀、燃燒面積約10平方公尺,幸無人傷亡。
檢警掌握劉男涉有重嫌,10月10日下午持搜索票前往其位於桃園楊梅的住處,搜出縱火當下所穿著的衣物、鞋子與數個遙控點火器,更發現住處內有大麻3包、大麻煙油1組、大麻研磨器4個等。
士院審結,指劉男到案後認罪,然他僅因商業糾紛,竟前往店家放置遙控點火器引燃,雖未因火災而燒毀建築物,卻已造成店家的牆面、裝潢、商品、物件被燻黑或燒失,但店面發生火災時沒有人在場,不能與直接朝有人在場的店面進行放火這種行為等量齊觀。
士院也指,劉男無視國家法律而持有大麻,不但戕害身心健康,更助長毒品流通,並考量他持有的數量與時間等,以及他月薪10萬、須扶養家人等,依放火燒毀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罪對他判刑3年10月,持有二級毒品罪則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