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院今審查自家審判長蔡明宏強制猥褻案 至少5法官聲請迴避參與
士院前審判長蔡明宏被控16年來對女法官、女書記官各1人強制猥褻。(記者溫于德翻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被控16年來對女法官、女書記官各1人強制猥褻,負責審理的士院今日上午採不公開方式進行「審查」,僅先傳喚被害人,預計本月22日才會傳喚蔡本人到庭;另據悉,全案未來將由士院審理庭法官正式進行負責「審理」,但目前至少已有5名法官聲請迴避參與,這些法官分別具有自律委員會或性平會、證人等身分。
蔡的狼行曝光,是因署名「妳不孤單」的士院法官,去年6月在司法院的法官論壇發文表示,「蔡董」開車載年輕女法官,將車開到偏僻處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
士檢分案調查,蔡男前年11月間邀受害女法官至陽明山竹子湖一家餐廳用餐,女法官誤以為其他同事也會前往而答應;蔡男知道她不熟山路,餐畢將車開進人煙罕至的產業道路,稱頭暈須暫時休息,卻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
女法官拒絕蔡碰觸身體,以丈夫找她為由哀求載她下山,蔡竟稱「好啦!再給我5分鐘」,用手揉捏對方臉頰,將右手放在被害人恥骨根部附近,順勢伸入大腿內側及隔褲摳碰私處。
蔡男另被查出於2007年11月擔任士院行政庭長時,假借理由對1名女書記官表達感謝,邀其餐敘遭拒,竟挾行政庭長權勢強行開車載她去餐廳,飯後藉口士院辦活動須勘查路線,載被害人到偏僻的避車彎,雙手按摩對方肩膀和頸部,還從後熊抱、隔衣摸胸及強吻,甚至憑藉體格優勢把手伸進對方毛衣內,掀開貼身衣物吸吮胸部。
過程中,蔡男還將頭、臉埋入被害人的雙腿間,並稱:「再5分鐘就好。」當下已「上空」的女書記官,驚嚇到推開車門逃出,但礙於身處僻境、四下無人,無力獨自脫逃,且隨身物件仍在車內,只能在蔡男怒視下回到車上,才得以返回法院。
士檢在起訴書中痛批,蔡男「曾擔任行政庭長,竟不知潔身自愛,為滿足一己私慾,置法官廉潔操守於無物,犯後飾詞狡辯」,請法官將兩件犯意不同的強制猥褻罪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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