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產質疑校長判刑仍參加遴選 澎湖教育處提出函釋回應
2024/03/22 12:28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聲明,澎湖縣外垵國小校長許有志在確認有罪判決後,澎湖縣政府仍發函表示許仍可參加國小校長徵選,質疑澎湖是化外之地,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提出教育部函釋,指出涉案判決失去校長徵選資格,是指取得候用校長資格者,許已是現任校長,不適用此規定。
現任澎湖縣西嶼外垵國小校長許有志,因視聽教室樓地板工程疑未依行政程序完成招標,就由廠商入場施作,事後才補正程序,但被檢舉送交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調查,今年3月7日被澎湖地方法院宣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澎湖縣政府3月19日發函宣示許有志仍能參加今年國小校長遴選,被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質疑澎湖縣國小校長遴選涉嫌違法,澎湖縣政府包庇有罪判決校長。
針對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質疑,澎湖縣政府經查證教育部2023年11月20日函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10條規定係針對國中小校長、主任甄選、儲訓等資格取得進行規範,爰取得校長遴選或受聘主任資格者,倘有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情事,則廢止其資格;至現職校長、曾任校長者及現職主任、曾任主任者則非適用對象。
復經教育處電話洽詢教育部,確認適用對象為候用校長或主任,及未曾參加甄選者,澎湖縣外垵國小校長許有志身分為現職校長,非前開規定適用對象,依澎湖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規定得申請遴選,其遴選資格尚無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