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拾得手提包據為己有 死不認罪下場曝
2024/03/14 21:02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王姓男子醉酒後搭計程車返家,在北市汀州街下車後,將背包遺留在路邊。26歲王姓外賣送貨員行經,發現手提包內有財物,順手牽羊拿走。警方依侵占罪嫌函送,台北地院今判處罰金8000元,得易服勞役。
警方表示,王姓被害人110年12月26日凌晨5時36分許,酒醉搭計程車返回北市水源市場周邊的住處,他下車後,卻將隨身手提包遺忘在人行道邊,逕自返家。
26歲王姓外送員行經當地,瞥見路邊有個手提包下車查看,見手提包為價值約兩萬元的名牌包,另有證件、充電線等,便將手提包置於外送包後騎車離去。
被害人當日清晨發現手提包遺失,馬上到思源街派出所報案,經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將王嫌傳喚到案。警訊中,王嫌看到警方檢具的蒐證照片,仍拒不承認,仍被依侵占罪嫌函送。
全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認為王嫌確有侵占事實,經台北地方法院判處罰金8000元,得易服勞役。